记录:筹备2014年中国首届(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

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韶关市、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旅游局 。。。。。。
承办单位:中国基层党建网广东频道
招商策划单位:广东九慧招商策划有限公司
活动周期:2月至3月 活动人次:30万人次
拟邀请单位和嘉宾:
政府单位:
企业单位:
传媒机构:

二、活动简介
以发展。。。。。。。。。。。将着力强化理念的创意性、活动的多样性和群众的参与性,把桃花节文化交流、名家书画展、中国智慧城市高峰论坛、中国婚庆园峰会等有机结合。届时将有部级领导,省市政府官员,来自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影视歌明星、30个国家驻广州领事馆领事及夫人、社会各界名人、知名企业、行业协会、投资客商等八方宾朋相聚韶关,共享盛会。

三、活动版块内容及时间表
1、【 】新闻发布会
2、【 】新闻媒体及赞助商踩线活动
3、【 】 桃花节开幕式晚会
4、【 】韶关招智引财对接会
5、【 】韶关商务订货会
6、【 】张九龄文化产业园峰会
7、【 】中国智慧城市高峰论坛会
8、【 】中国婚庆产业园峰会(奠基)
9、【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论坛
10、【 】旅游与餐饮发展高峰论坛
11、【 】名家书画展揭幕仪式
12、【 】CCTV中国影响力岭南国际桃花节颁奖盛典
13【 】CCTV 中国影响力文化大使颁奖盛典
14、【 】 桃花节闭幕式活动
12、其他分会场活动:桃花节由主办方组织安排,其他分会场活动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安排。

四、宣传推广计划
(一)华南乃至全国主流权威媒体、专业媒体一百家
(1)平面媒体:
a.中央级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
b.面向海外媒体:澳门商报、香港商报
c.广东省电视台媒体: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羊城地铁报、新快报、南方都市报、民营经济报、农村报、信息时报、中国旅游导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济导报、大众科技报、韶关日报、韶关广播电视周报、东莞日报、深圳商报。
d.韶关市本土媒体:韶关日报、东江时报
e.财经类媒体: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经济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亚太经济时报、凤凰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环球企业家、中国企业家
f.旅游类媒体:行走中国、中华文摘、韶关旅游杂志、中国旅游报、时尚旅游、粤港直通车杂志
(2)电视新闻媒体: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广东卫视、南方卫视、珠江电视台、深圳电视台、旅游卫视、澳亚卫视、韶关电视台、网络电视台等15家
(3)电台媒体:广东电台、974珠江台、羊城交通台、韶关广播电台等5家
(4)网络视频网站媒体:腾讯大粤视频、56网、优酷网、PPTV、乐视网、新浪视频、土地网、酷6等
(5)杂志媒体:城市画报、精品生活周刊、《名牌》、《粤港直通车》
(5)社会宣传
a.韶关各高速路入口户外立柱广告、主要路段刀旗、灯杆旗、灯箱广告等
b.韶关出租车电子广告屏、酒店平面电视媒体、LED等
(二)与移动、电信、联通联系,市民短信互动参与。
(三)桃花节专刊宣传资料,对市民免费赠送。
(四)韶关市各旅游景点进行联合推广。

五、招商项目
(一)活动总冠名(999.99万元人民币)
新闻媒体及企业家、政府官员踩线活动:九峰桃花节快乐之旅
名家书画展揭幕仪式:***名家书画展
1、社会回报
(1)享有本次桃花节以上单项活动冠名权,冠名方式以 “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节”的形式体现;(注:其它两项单项冠名方式同上)
(2)单项冠名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待遇,包括参加政府要员出席的宴会、晚会、佩戴特邀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坐服务等;
(3)单项冠名企业领导人担任桃花节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同时依安排接受记者提问;
(4)单项冠名企业领导人以“特邀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桃花节领导酒会和其他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5)在桃花节期间,单项冠名企业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节”特别合作伙伴的荣誉证书及奖牌。
(6)单项冠名企业同时享受桃花协办单位的待遇。
2、广告回报
◎现场宣传
(1)在单项活动现场大型主背景板、场地条幅、等显著位置上出现单项冠名企业的LOGO;
(2)单项冠名商有权在单项活动现场按承办方的安排派发自己的宣传品;
(3)桃花节开幕式现场可以摆放单项冠名单位自制宣传广告牌2个(规格 cm* cm);
(4)桃花节开幕现场企业广告宣传片(60秒以内)滚动播放(广告片由企业提供);
(5)在桃花节开幕现场上主持人将代表组委会对单项冠名企业致谢并由韶关市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6)单项活动显要位置体现单项冠名企业名称、LOGO;
(7)单项活动现场主持人麦克风麦牌广告
◎媒体宣传
(1)单项冠名活动在电视媒体报道时,单项冠名企业名称和企业LOGO以 “2014首届中国国际桃花文化节”的形式出现。
(2)单项冠名活动在平面媒体宣传时,单项冠名企业名称和企业LOGO以 “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的形式出现。
(3)网络媒体均以 “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的形式出现,突出单项冠名企业名称及企业LOGO,全程跟踪报道。)
◎印刷品宣传
(1)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各类宣传品材料上出现单项冠名企业“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字样,在桃花节专刊的内页,赠送企业一个整版的企业宣传内容。
(2)将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过程制作成VCD光盘赠送给冠名单位,光盘封面印有单项冠名商所冠名的单项活动全称,光盘内容涵盖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程及单项冠名商的标识、文字等。
注:其它两项单项冠名活动媒体宣传方式同上
3、其他回报
(1)向单项冠名企业赠送100张桃花节开幕式晚会入场券;
(2)晚会观众方队可以设立企业观众手举牌(规格 cm* cm);
(3)单项冠名企业领导可以和冠名活动邀请嘉宾合影留念;
(二)协办单位(50万元人民币)
1、社会回报
(1)享有本次桃花节的协办单位权。
(2)协办单位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待遇,包括参加政府要员出席的宴会、晚会、佩戴特邀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坐服务等;
(3)协办单位企业领导人担任桃花节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
(4)协办单位企业领导人以“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桃花节领导酒会和其他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5)在桃花节期间,协办单位企业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协办单位”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2、广告回报
◎现场宣传
(1)在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以大型主背景板、场地条幅、气球等形式展现出现企业的名称、LOGO;
(2)在桃花节开幕式现场可以摆放协办单位自制宣传广告易拉宝1个(规格 cm* cm);
(3)在桃花节开幕式上主持人将代表组委会对协办单位致谢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媒体宣传
(1)本次活动在电视媒体报道时,出现协办企业名称;
(2)本次活动在平面媒体宣传时,出现协办企业名称或企业LOGO;
(3)网络媒体(均以协办企业的名称或企业LOGO的形式出现)。
◎印刷品宣传
(1)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各类宣传品材料上出现协办单位企业名称、LOGO,在桃花节专刊的内页,赠送协办单位企业半版的企业宣传内容。
(2)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过程制作成VCD光盘赠送给协办单位,光盘封面印有协办单位全称,光盘内容涵盖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全程及协办单位的标识、文字等。
3、其他回报
(1)向协办单位企业赠送80张桃花节开幕式晚会入场券;
(2)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活动及协办单位在相关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协办单位存档收藏。
(三)唯一指定产品/机构(20万元人民币)
指定产品或服务包括:指定用水、指定饮料、指定纸品、指定奶制品、指定用酒、指定服装、指定纪念品、指定礼品、指定保险、指定接待用车、指定宴会酒店、指定 旅行社、 指定旅游景区景点、指定餐饮娱乐、 指定客运服务、指定网络服务公司、指定奖品等(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社会回报
(1)享有本次桃花节的唯一指定产品的赞助权;
(2)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待遇,包括参加政府要员出席的宴会、晚会、佩戴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坐服务等;
(3)企业领导人担任桃花节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
(4)企业领导人以“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桃花节领导酒会和其他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5)在桃花节期间,企业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荣誉证书和奖牌。
2、广告回报
◎现场宣传
在桃花节开幕式上主持人将代表组委会感谢企业大力支持;
◎媒体宣传
(1)本次活动在电视媒体报道时,出现企业LOGO。
(2)本次活动在平面媒体宣传时,出现企业LOGO。
(3)网络媒体(均以企业LOGO的形式出现。)
◎印刷品宣传
(1)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各类宣传品材料上出现企业名称、LOGO。
(2)将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过程制作成VCD光盘赠送给企业,光盘封面印有企业全称,光盘内容涵盖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全程及企业的标识、文字等。
3、其他回报
(1)向企业赠送60张桃花节开幕式晚会入场券;
(2)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活动及企业在相关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企业存档收藏。
(四)荣誉赞助单位:(16.8万元人民币)
1、社会回报
(1)享有本次桃花节的赞助权;
(2)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待遇,包括参加政府要员出席的宴会、晚会、佩戴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坐服务等;
(3)企业领导人担任桃花节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
(4)企业领导人以“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桃花节领导酒会和其他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5)在桃花节期间,企业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荣誉赞助单位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2、广告回报
◎现场宣传
在桃花节开幕式上主持人将代表组委会感谢企业大力支持;
◎媒体宣传
(1)本次活动在电视媒体报道时,出现企业LOGO。
(2)本次活动在平面媒体宣传时,出现企业LOGO。
(3)网络媒体(均以企业LOGO的形式出现。)
◎印刷品宣传
(1)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各类宣传品材料上出现企业名称、LOGO。
(2)将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过程制作成VCD光盘赠送给企业,光盘封面印有企业全称,光盘内容涵盖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全程及企业的标识、文字等。
3、其他回报
(1)向企业赠送50张桃花节开幕式晚会入场券;
(2)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活动及企业在相关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媒 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企业存档收藏。
(五)鸣谢单位:(8.8万元人民币)
1、社会回报
(1)成为本届桃花节鸣谢单位;
(2)企业领导人享受特邀嘉宾待遇,包括参加政府要员出席的宴会、晚会、佩戴嘉宾胸花、嘉宾席就坐服务等;
(3)企业领导人担任桃花节新闻发布会特邀嘉宾;
(4)企业领导人以“嘉宾”身份,被邀请出席桃花节领导酒会和其他社交活动,并优先安排座次;
(5)在桃花节期间,企业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荣誉证书和奖牌。
2、广告回报
◎现场宣传
在桃花节开幕式上主持人将代表组委会感谢企业大力支持;
◎媒体宣传
(1)本次活动在电视媒体报道时,出现企业LOGO。
(2)本次活动在平面媒体宣传时,出现企业LOGO。
(3)网络媒体(均以企业LOGO的形式出现。)
◎印刷品宣传
(1)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各类宣传品材料上出现企业名称、LOGO。
(2)将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过程制作成VCD光盘赠送给企业,光盘封面印有企业全称,光盘内容涵盖2014首届中国(九峰)国际桃花文化节全程及企业的标识、文字等。
3、其他回报
(1)向企业赠送30张桃花节开幕式晚会入场券;
(2)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收集本届活动及企业在相关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媒体上的报道,整理后提交企业存档收藏。
六、媒体及其它广告载体招商
1、开幕式入场券券面广告。
2、海报广告:2000张×2元/张。
3、空飘广告:20个×3000元/个(6天)。
4、球手服装广告:6个标志×8万元/标志(1000件)。
5、现场广告牌:30幅×2万元起/幅。
6、桃花节VCD光盘贴片广告:120秒×3000元/秒。
注:赞助商自带项目,必须经过组委会进行评估论证后,组委会核发授权书,列入活动项目表。
七、实物或服务赞助说明
1、有计量单位和明码标价的产品或服务为有效赞助。
2、实物或服务的赞助额按市场价的70%作价换算成赞助费。
3、实物或服务的赞助比例不得超过赞助总额的70%。
4、提供实物或服务的赞助商应对其质量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三包和售后服务。
5、赞助物的选择和处置权归组委会。

中国基层党建网广东频道
中国生态环保网
广东九慧咨询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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